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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園家服中心及復興家服中心自109年1月1日起變更為公辦公營
轉知社會局因應「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之推動,大園家庭服務中心及復興家庭服務中心,自109年1月1日起由該局調派人力進駐,營運型態變更為公辦公營。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09年1月20日桃社工字第1090005729號函辦理。
二、大園家庭服務中心,地址:桃園市大園區大觀路118號2樓,電話(03)386-7128。
三、復興家庭服務中心,地址:桃園市復興區中正路40號,電話(03)382-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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