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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補助辦理家庭教育活動實施要點名稱修正
修正「教育部補助辦理家庭教育活動實施要點」,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補助推展家庭教育實施要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9年2月3日以臺教社(二)字第1080187082B號令修正發布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2月3日臺教社(二)字第1080187082C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三、對本法規條文倘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張慧敏小姐,電話:02-77365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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