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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訂於109年7、8月間辦理第二期及第三期「國民法官模擬法庭前進校園活動種子教師培訓營」
二、培訓營相關事項如下: (一)培訓時間(第二期、第三期課程相同,請擇一參加): 1、第二期:109年7月23日(星期四)下午1時30分至109年7月24日(星期五)下午5時。 2、第三期:109年8月24日(星期一)下午1時30分至109年8月25日(星期二)下午5時。 (二)培訓地點:法官學院(臺北市士林區福國路103號)。 (三)報名資格及名額:任職於國中、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之教師,每期學員各為70人,額滿為止,法官學院保留錄取名單最後決定權。 (四)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請逕至法官學院網站首頁點選「法官學院研習課程報名」(或輸入http://tpireg.judicial.gov.tw/jasignup/signupsite/)辦理報名。 (五)報名期間(如報名人數額滿,將提前關閉報名系統): 1、第二期:於109年6月30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109年7月6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 2、第三期:於109年7月24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09年7月30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 (六)於培訓期間提供膳食,並提供臺北及新北市以外地區研習人員住宿。 三、錄取名單預定於109年7月10日(第二期)及109年8月7日(第三期)於司法院網站公布,並由法官學院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不另寄送調訓公文。為利課程聯繫,請務必於報名時填寫正確電子信箱及連絡電話。 四、參加培訓營之教師於研習期滿後,法官學院將依上課時數核予學習時數認證,並上傳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 五、為便利中南部教師參與,法官學院另與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公民與社會學科中心合作,預定於109年8月6日(星期四)及109年8月14日(星期五)分別假臺南地院及彰化地院舉辦為期一日之旨揭培訓營,相關研習資訊及報名等事宜,將由該中心另行公告。 六、本案聯絡人:司法院刑事廳李編審,電話:(02)23618577分機746;法官學院盧組員,電話:(02)88664433分機613。 ![]()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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