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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委請交通大學辦理「108至110年美感與設計課程創新計畫-高中基本設計暑期營」
(一)時間:109年8月17日(一)至8月21日(五)。 (二)活動地點:美感客廳(10023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4樓4103室,需由西二們進出)。 (三)參加對象:本計畫及藝術生活學科中心高中教師,確定名單如附件。 二、請各校惠予出席教師及工作人員公(差)假,並依所屬機關出差天數核給標準,按教師及工作人員實際需要之交通狀況核給相關路程假。 三、參與暑期營之教師所需交通費及住宿費均由本計劃項下支應,原則上交通費僅核支一次來回之費用;住宿費依照「中央機關公務員工國內出差旅費報支數額表」,每日核 支上限為2,000元,超支費用須由住宿者自行支付,工作人員之費用則由各區基地大學計畫項下支應。 四、參與暑期營教師之交通費及住宿費均依實核支,請提供車票及住宿發票,作為本計畫後續核銷領據費用之附件;發票所需資料,抬頭:國立交通大學,統編:46804706。 五、研習時數依教師實際參與時數核發。 六、若有相關問題,請洽本計畫之承辦人林文婷小姐,電話:02-23145277,電子信箱:critade@arch.nctu.edu.tw。 ![]()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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