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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行政院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四點附表八「公教人員婚喪生育補助表」,自104年6月12日生效一案
主旨: 函轉行政院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四點附表八「公教人員婚喪生育補助表」,自104年6月12日生效一案,請查照。
說明: 依行政院104年10月22日院授人給字第1040049934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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