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防疫公告 全國疫情防治三級警戒事項 5/18 桃園確診者足跡
2.避免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 3.停止室內5人、室外10人以上的家庭聚會(同住者不計)和社交聚會。 4.自我健康監測(有症狀應就醫)。 5.營業場所及洽公機關:落實人流管制,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 6.職場及工作處所:遵守企業持續營運指引之防疫規定,落實個人及工作場所衛生管理,啟動企業持續營運因應措施如異地、遠距辦公、彈性時間上下班(如異地、遠距辦公、彈性時間上下班)。 7.餐飲場所:應遵守實聯制、社交距離、隔板等防疫措施,無法落實則採外帶。 8.婚、喪禮:應落實實聯制、社交距離並加強清消。 9.公共場域、大眾運輸加強清消。 ![]() ![]() 瀏覽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