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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局「110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高級中等學校教務相關工作」一案,請貴校轉知所屬教師相關訊息並公告週知,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局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辦理。 二、 旨案商借教師以普通型及技術型高中課程督學各1人為原則,詳情請參閱本局高級中等教育科商借教師徵才訊息。 三、 意者請於110年6月25日(星期五)前,將簡歷表以電子郵件寄至本局高級中等教育科王昭人電子信箱:cjwang@ms.tyc.edu.tw,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7592,本局高級中等教育科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四、 檢附本局高級中等教育科商借教師徵才訊息(含簡歷表)1份。 ![]()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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