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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COVID-19疫苗校園接種相關事宜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10年9月8日桃衛疾字第1100081117號函辦理。
二、旨揭學生族群目前規劃接種方式,採「校園集中接種」及「醫療院所接種/補接種」兩種模式執行,執行對象及方式
如下:
(一)9/1前滿12歲之國小學生:由學校印製學生接種須知、學生接種評估暨意願書予符合資格之學生,統計接種意願後,發送「COVID-19疫苗學生接種後注意事項及接種通
知單」,並提醒學生及家長依循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下稱指揮中心)公布期程逕至1922平台登記預約。
(二)國中、高中職及五專1-3年級學生(含專四、專五未滿18歲之跳級生):校園集中接種。
(三)無意願在校接種、因故未在校接種者(含在家自學、中離、境外臺校等具學籍學生):由設籍單位發通知單或補種通知單,依循指揮中心公布期程逕至1922平台登記預
約。
(四)倘若貴校為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校設籍學校,請貴校一併處理實驗教育學生入校接種事宜。
(五)請貴校協助通知中輟、中離及休學等仍具有貴校學籍之學生配合入校接種,倘無法配合者,請貴校協助提醒學生依循指揮中心公布期程至1922平台登記預約。
三、現階段提供廠牌為BioNTech,應接種劑次為兩劑,接種最短間隔28天,並採自願性質,學生接種兩劑皆需經家長同意後執行接種,為辦理該類族群接種作業,請學校單位配合事項如下:
(一)請貴校協助提醒,疾病管制署於110年9月6日更新注意事項,本疫苗不得與其他疫苗同時接種,目前建議與流感疫苗的接種間隔建議至少7天,與其他疫苗的接種間隔至少14天。
(二)請貴校自行印製不足「BioNTech(BNT162b2) COVID-19疫苗學生接種須知」、「BioNTech(BNT162b2) COVID-19疫苗學生接種評估暨意願書」單張樣稿並協助分發學生帶
回,經家長簽回後彙整統計意願人數,俾利後續安排接種作業。
(三)為維護接種品質及配合防疫措施,請學校務必提供空間充足之場地(如活動中心、相連之多間空教室),請勿提供戶外或半戶外場地(如走廊)或僅提供空間狹小之健康中心,接種過程並應維持學生秩序,維持社交距離及全程配戴口罩。
(四)為利後續接種紀錄上傳作業,本次接種採現場造冊,請通知學生務必攜帶健保卡,以利接種流程順暢,接種流程注意事項如下:
1、接種當日請學校協助以班級為單位整隊帶往接種地點,並發還「BioNTech(BNT162b2) COVID-19疫苗學生接種評估暨意願書」由學生持有據以接種。
2、接種前由工作人員初步評估健康狀況及量測體溫,並將體溫登記於「BioNTech(BNT162b2) COVID-19疫苗學生接種評估暨意願書」,如有發燒或身體不適情形不
予接種;經醫師評估確認適合接種者,評估單經醫師簽章後統一回收。
3、確認可接種之學生,使用離線版NIIS插入健保卡建置接種名冊後,至接種區完成接種,完成接種後應於休息區停留觀察至少15分鐘,請參考「COVID-19疫苗校園接種作業程序指引」、「COVID-19疫苗校園集中接種作業程序及工作指引」,妥善規劃校園及中接種相關緊急應變機制(如暈針及可能發生立即性過敏反應等)與疫苗接種後可能產生副作用之衛教注意事項及各項因應措施。
(五)本次校園集中接種作業係比照社區接種站,採現場插健保卡電子造冊,造冊資料由接種單位帶回,於接種當日完成匯入至全國性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NIIS),爰學校無需另行繳交紙本造冊予接種單位,惟最遲必須於接種前3個工作日確認當日預計接種人數回報接種單位,俾利統計疫苗需求數量。惟為了解學生接種情形,仍請各校最遲務必於接種前3個工作日掌握「校園集中接種」及「醫療院所接種/補接種」學生名單。
四、滿12歲之國小學生、教育部認定之境外臺校學生、未具學籍自學生、具學籍但因故未能於校園接種之學生、經醫師判定入校當日不適合接種者,請學校或教育單位造冊後,統一發送「COVID-19疫苗學生接種後注意事項及接種通知單」,提醒學生及家長依循指揮中心公布期程至1922平台登記預約。
五、請貴校協助確認「110年COVID-19疫苗入校接種排程」接種單位及日期等資料是否正確,倘資料有誤或尚未排定接種單位者,請逕洽本府衛生局疾病管制科高昊汶承辦人,電話:03-3340935分機2125。
六、檢送「BioNTech(BNT162b2) COVID-19疫苗學生接種須知」、「BioNTech(BNT162b2) COVID-19疫苗學生接種評估暨意願書」、「COVID-19疫苗學生接種後注意事項及接種通知單」、「COVID-19疫苗校園接種作業程序指引」、「COVID-19疫苗校園集中接種作業程序及工作指引」、「COVID-19疫苗校園接種作業問答輯」及「110年COVID-19疫苗入校接種排程」各1份。
七、檢附本案相關資料各1份,亦可逕至本局首頁/肺炎防疫/新
冠肺炎防疫專區項下查詢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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