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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公告本校111年教育部體育署補助專案運動教練(足球)甄選簡章
一、捌、報名方式(六)請攜帶下列各項證件正本及A4影本乙份(依序排列裝訂)....之第4及第8點 二、 附件一 桃園市立壽山高級中等學校111年教育部體育署補助專案運動教練(足球)甄選簡章 壹、依據 一、國民體育法第15條。 二、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 三、教育部體育署「111年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動學校足球建設工程計畫」。 四、桃園市政府111年1月18日府教體字第1110016133號。 貳、目的 一、建立縣市永續性足球三級培育體系、培養基層足球運動人才。 二、配合足球六年計畫目標,112學年度起全國中等學校足球聯賽(11人制)參加校數達到國中64隊、高中32隊之恆定性。 三、強化足球師資、教練及裁判增能,提升足球人力資源。 參、報名資格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並具備下列資格者始得報考: 一、依據「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辦法」審定合格,取得足球運動教練證初級(含)以上者(運動教練證限教育部或原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核發)。 二、無「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情事之人員,如於報名後甄選前經查證有前述規定情事,取消報名資格;如於錄取後經查證屬實,註銷錄取資格。 三、大學以上畢業(持國外學歷者應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肆、報名表件(簡章、報名表及各項附件,一律使用A4白色紙張) 即日起公告於下列網站,請自行下載應用: 桃園市龜山區壽山高中網頁(http://old.sssh.tyc.edu.tw/bin/home.php) 伍、甄選名額及聘期: 一、名額:足球專任運動教練1名,得擇優備取若干名。 二、聘期:初聘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陸、專案運動教練工作職掌: 除「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第21條規定外,另訂如下: 一、規劃推動學校單項運動基層選手發掘、培訓、比賽、實施及輔導等事項。 二、規劃推動學校發展特色運動事項。 三、規劃辦理及輔導學校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或績優運動選手專項術科訓練。 四、規劃辦理學校非上課期間(含暑假)運動訓練事項。 五、參與學校運動訓練、會議及相關校務活動(如校慶活動、體育表演會、研習…等)。 六、接受學校指派協助其它運動訓練、體育活動及發展有關事項。 七、從事運動教學有關之訓練、研究及進修。 八、參與各項體育研習訓練及活動。 九、協助本府指定之縣內學校單項運動選手之發掘、培訓、比賽及輔導等事項。 十、輔導學校鄰近區域之國高中,以利三級升學銜接(輔導學校數量明載於合約內容) 十一、其他經主管機關或學校教育、訓練、競賽、校務有關之交辦及應辦事項。 柒、考試與成績計算方式 一、專業教練證書(占總成績20% ) 二、 口試(占總成績40% ): 1. 口試時間: 每人10分鐘,接續於試教之後,唱名 3 次未到場,視同棄權。 2. 考生可自行準備報考項目訓練檔案及相關優良事蹟等資料,惟僅供評審委員參考。 三、 試教(占總成績40%) 1. 試教時間10分鐘,唱名3次未到場,視同棄權。 2. 請考生自行攜帶參加遴選種類之教材及自備教具,試教內容請考生自行準備。 3. 試教以足球訓練法為主並自備教具,並提供訓練教案紙本供參。 捌、報名方式 採現場報名,報考者應事先上網自行下載填列報名表,報名時親自或委託他人(需持委託書)至指定地點現場繳驗證件,始完成報名手續。 (一)報名時間:111年2月7日(一)上午8時至12時,逾時不予受理。 (二)報名地點:本校人事室 地址:桃園市龜山區大同路23號 電話:(03)350-1778轉316 (三)請自備信封並黏貼限時掛號郵資以便寄發成績單之用。 (四)准考證號碼於現場編定,經報名、核發准考證後始完成報名手續。 (五)報名表各項欄位均需詳實填寫,並自行列印成白色A4大小紙張。 (六)請攜帶下列各項證件正本及A4影本乙份(依序排列裝訂),影印本繳交備查,正本驗畢當場發還: 1. 報名表(如附件一)(黏貼最近3個月內2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 2. 准考證(如附件二)(黏貼最近 3 個月內 2 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須與報名表相同)。 3.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 教育部教育部體育署(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初級(含以上)教練證影本。 5. 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6. 最高學歷證件正、反面影本。 7. 報考切結書(如附件三)。 8.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擬進用臨時人員簡歷表(如附件五) 玖、口試及試教日期、地點及考試時間 一、日期:111年2月7 日(一),下午13時30分舉行考試,並請於下午13時前完成報到程序,逾時視同放棄考試資格,報考者不得異議。 二、地點:桃園市立壽山高中 三、抽籤:報到後安排抽籤試教及口試順序,各報考者依公布時間至各試場外準備,各試場工作人員依序唱名報考者入場,如唱名三次未到者視同放棄考試資格,報考者不得異議。 拾、錄取名額及標準: 一、依考試成績順序正取錄取人數1名,得擇優備取若干名。 二、專業專業教練證書(20%)、試教(40%)及口試(40%)合併計算總分為100分。本次甄選最低錄取總成績80分,另應試者試教原始分數或口試原始分數未達70分,均不予錄取。 三、總分相同時,依專業成就特殊表現→ (1)試教、(2)口試之成績高低依序錄取,若上述條件仍相同時由評審委員會公開抽籤決定之。 拾壹、 一、錄取公告:需待市府核定後於本校網頁公告錄取名單。 拾貳、報到 一、經本校甄選合格錄取者,應於公告後至學校辦理就職報到等進用程序,非有正當理由逾期未辦理者,視同棄權。 二、如正取者未報到,將依序通知備取人員報到。 拾參、其他注意事項 一、本次甄選錄取人員係屬教育部教育部體育署推動足球專案補助計畫進用人員,待遇參照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職務等級表-初級運動教練薪級170薪額(保險-勞保),其餘服勤、考核、獎懲等依相關規定辦理。 二、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導致前述甄選日程及地點更動,將公告於本校網頁考生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三、因應各項防疫措施,依相關規定辦理,必要時可視實際需要公告於前述網站。 四、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決議事項辦理。 ![]()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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