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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學年度「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等7項獎學金
104學年度「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等7項獎學金申請。 說明: 一、本次受理之獎學金申請項目如下: (一)研究所組:梁偉卿與梁華一泓夫婦優秀學生獎學金。 (二)大專院校及高中職組: 1、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2、吳鴻麟先生紀念獎學金。 3、吳鴻森先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4、許李端女士優秀學生獎學金。 5、劉興荖夫婦優秀學生獎學金。 6、沈周阿蘭女士優秀學生獎學金。 二、申請資格為設籍本市6個月以上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學生;專科學校學生請務必註明2年制、3年制或5年制,以避免造成誤審;另新生不可申請。 三、申請程序如下: (一)申請人請於104年12月1日起至104年12月28日止至「桃園市獎學金申請系統(網址:http://boe.ffjh.tyc.edu.tw/)」建立帳號,填寫相關資料(如有錯誤可於104年12月28日前自行修正),列印《申請書》,並黏貼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郵局優先)。 (二)附繳交各類文件(文件影本應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加蓋申請人印章切結與學校承辦人員職名章)若有繳交者請務必於申請系統表單上勾選。 (三)申請人持《申請書》並檢具相關文件,於就讀學校規定期限內交由學校承辦單位初審: 1、必繳文件:新式戶口名簿(包括記事)及103學年度成績單。 2、家境清寒學生應附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身心障礙學生應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3、申請傑出才藝者須加填申請推薦表並附傑出才藝獲獎證明。 (四)由各大專院校及高中職學校彙整初審合格之書面申請資料並【統一造冊】,於105年1月12日前(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至本市武漢國中總務處(地址:32555桃園市龍潭區武中路227號;信封請註明:申請桃園市獎學金)彙辦。 四、成績為等第者,須由學校出具換算表並換算為原始分數。 五、本局預定於105年3至4月間辦理審查,錄取結果將在「桃園市獎學金申請系統」公告,並函知就讀學校轉知。無論錄取與否,各項申請表件均不退還。 六、有關獎學金之頒發,除吳鴻麟先生紀念獎學金另辦理頒獎典禮外,餘由武漢國中協助於105年7月前直接電匯至學生金融帳戶中。 七、本案如有疑問請洽以下人員: (一)如有填報系統操作問題,請洽福豐國中林組長E-mail:it@ffjh.tyc.edu.tw 或 asblin2@gmail.com。 (二)如有送件問題,請洽武漢國中總務處周主任,電話:03-4806468分機510。 (三)其他問題請洽本局中等教育科魏老師,電話:03-3322101分機7523;E-mail:weiii@ms.tyc.edu.tw。 八、附件為「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等7項獎學金實施要點及相關資料各1份(如附件);附件亦可至「桃園市獎學金申請系統」下載。 ![]()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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