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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高國中小(含幼兒園)自111年4月15日起維持校園開放防疫措施
二、 考量疫情嚴峻,本市高國中小(含幼兒園)室內場地原則上禁止外借,倘各校評估租借單位辦理活動之必要性且備妥完善防疫計畫,本局授權學校(免報局)自行決定是否借用室內場地。 三、 室外場地(含籃球場及遊具等)維持供民眾運動、租借及使用,惟使用民眾應全程配戴口罩、體溫測量並落實實聯制登記等防疫措施,並請各校加強場地設施清潔消毒工作,以維護師生健康。 四、 本市各社區大學及樂齡學習中心則依據本局111年3月3日桃教終字第1110018198號函(諒達)辦理(如附件)。 五、 本案附件可逕至本局首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處查詢運用。 ![]()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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