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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高中學校111學年度開設閩南語文課程之擬授 課教師交流會議一案,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3月15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16363B號修正發布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辦理。 二、依據十二年國民教育課程綱要,高級中等學校(以下簡稱高中)於111學年度起開設本土語文部定必修2學分,選修4 學分課程;為協助本市擬教授閩南語之教師訊息交流,特辦理本會議。 三、諮詢會議相關訊息如下: (一)主題:111學年閩南語授課準備之相關討論。 (二)時間:111年6月14日(二)上午11時至12時。 (三)方式:Google Meet 線上會議(代碼:jbd-sdan-org)。 (四)對象:各校111學年擬授課本土語/閩南語教師。 (五)報名方式:請於111年6月13日前至以下表單報名https://forms.gle/Zx39RPqHY5WNA2XYA。 四、請貴校薦派並鼓勵相關教師參加並核允公假辦理。 ![]()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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