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111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
說明:
一、 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1年6月17日藝視字第1110001829號函辦理。
二、 旨案競賽111學年度仍將擇部分類組試辦決賽現場創作,其類組及簡章,擇期另行公告,並視疫情等實際情況調整。
三、 為求比賽之公平公正,請加強宣導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落實正確的智財觀念與創作態度,詳閱要點參賽規則,了解相關創作參賽責任,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或有抄襲、代筆等違反比賽規則之情事。
四、旨揭要點可逕自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官網(https://web.arte.gov.tw/nsac/index_news.aspx)最新消息或「實施要點」專區下載。
瀏覽數  
將此文章推薦給親友
請輸入此驗證碼 : 4412
Voice Pl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