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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山高級中等學校管理員(A150100)徵才公告
桃園市立壽山高級中等學校管理員(A150100)徵才公告

一、職稱:管理員(預估缺)

二、官職等: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

三、名額:1名(正取1名,擇優候補2名。)

四、職系:綜合行政

五、應徵資格:
(一)學歷: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二)考試:公務人員普考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人員。
(三)經歷:
1. 經銓敘部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且具綜 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須符合109年1月16日施行之職組暨職系名稱⼀覽表任用資格)。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限制調任情事。

六、 工作項目:
(一)承辦財產登記、管理、撥借、毀損、報廢等事項。
(二)資訊設備軟體、硬體採購規劃。
(三)一般綜合性業務之辦理。
(四)協助教學媒體系統及行政電腦化之推動與管理。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七、工作地點:桃園市立壽山高級中等學校(桃園市龜山區大同路23號)

八、報名日期:111 年8月15日 至111年8 月19 日止。

九、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請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及點選【我的應徵】功能鍵,將下列資料掃描成1份檔案後上傳,所送資料不齊全或未符資格者不予受理。
(1)現職派令及最近1次銓審函。
(2)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3)考試及格證書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公務人員履歷表之簡要自述頁(填表人請親自簽名後之掃描檔)。
(5)其他相關證件(如身心障礙證明、語言能力檢定證明、專 業證照等,無則免附)。
(二)本校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進行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四)本次職缺除正取1名外,並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聯絡電話:報名相關問題請洽03-3501778轉710人事室劉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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