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校薦派111學年度擬擔任課程諮詢教師召集人1人參加 「教育部111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諮詢教師召集人專業 知能回流研習」,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107年4月10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70024978B號令發布之「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諮詢教師設置要點」(以下簡稱課諮教師要點)辦理。 二、旨揭研習說明如下: (一)辦理方式:本研習分區辦理(與課程諮詢教師專業知能研習分區相同),每場研習人數上限為120人。 (二)辦理地點: 1、北區:臺北市立松山高級中學三樓大會議廳 2、中區:臺中市立清水高級中等學校六藝樓2樓第一會議室 3、南區:國立臺南第二高級中學弘道樓4樓會議室 (三)辦理日期: 1、北區:111年9月15日(分上、下午兩場辦理) 2、中區:111年9月14日(分上、下午兩場辦理) 3、南區:111年9月13日(分上、下午兩場辦理) (四)參加對象:各校111學年度課程諮詢教師召集人,每校限1人。 (五)報名方式:即日起至9月12日中午12時止,請至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諮詢專業知能研習系統完成報名(網址: https://cctw.tnssh.tn.edu.tw/)。 三、參與研習教師,請貴校惠予公差出席,並請轉知下列事項: (一)攜帶文件: 1、個人COVID-19疫苗接種紀錄卡或三天內快篩陰性證明等相關文件。 2、研習簽到退QRCode。 3、國民身分證。 (二)因應COVID-19疫情,請配合以下事項: 1、參與研習教師請做好自主健康管理,前往研習前,先行量體溫,若身體不適有發燒或有上呼吸道感染情況,請聯絡承辦人員,取消參加研習。 2、參與研習教師於進入研習會場前須先量體溫,額溫超過37.5度或耳溫超過38度者,即不能簽到及參加研習;研習過程中,如出現發燒情形,會請教師立即終止研習,返家休養。 3、參與研習教師於進入研習會場前,手部均須消毒並請全程配戴口罩。 (三)愛地球,請參與研習教師自備環保杯及環保筷。 四、檢附「教育部111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諮詢教師召集人專 業知能回流研習實施計畫」1份供參。 ![]() ![]() 瀏覽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