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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學資訊】112學年度離島地區及原住民籍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升學國(市)立師範及教育大學聯合保送甄試招生資訊說明
一、報考資格:原住民籍考生 (一)基本資格:(下列條件須同時符合始得報名) 1. 具原住民籍身分之高級中等學校普通類科應屆畢業生 2. 取得中級以上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證明書(註 1) 3. 全程修習高級中等學校普通類科(含綜合高中學術學程),且高中在校一、二年級每學期學 ※註 1:報考 111年度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者,請於報名時檢附 111年度第二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准考證影本,112年3月24日前繳交合格證書影本。 (二)一般資格: 1.【原住民籍甲種考生類】:本人與家庭【祖父母(含外祖父母)、父母有1 人即可】於111 年9 月1 日前同時設籍在下列同一縣市:桃園市、新竹縣、嘉義縣、花蓮縣或臺東縣,至報名前戶籍未曾遷出,且族語別、戶籍地及身分別(山地或平地)與選填校系皆相同者。 2.【原住民籍乙種考生類】:本人與家庭【祖父母(含外祖父母)、父母有1 人即可】於111 年9 月1 日前同時設籍在下列同一縣市:桃園市、新竹縣、嘉義縣、花蓮縣或臺東縣,至報名前戶籍未曾遷出,且族語別、戶籍地與選填校系相同、身分別(山地或平地)與選填校系不同者。 3.【原住民籍丙種考生類】:族語別及身分別(山地或平地)與選填校系相同,戶籍地與選填校系不同者。 4.【原住民籍丁種考生類】:族語別與選填校系相同,戶籍地及身分別(山地或平地)與選填保送校系皆不同者。 5.【原住民籍戊種考生類】:不符合前述四種資格,具原住民籍身分之高級中等學校普通類科(含綜合高中學術學程)應屆畢業生。 6. 考生於選填校系時,依其所選填校系可能會分屬不同資格。例:於A 保送校系屬於甲種資格者,於B 保送校系可能屬於乙種、丙種、丁種或戊種資格;於C 保送校系屬於乙種資格者,於D 保送校系可能屬於丙種、丁種或戊種資格。 二、原住民籍考生繳交相關資料 (一)符合資格之應屆畢業生,111年12月9日(星期五)16:00前,須將相關報名資料(含報名費)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報名費 110 元,中低收入戶考生 44 元,低收入戶考生免繳)。 (二)考生應備文件包括: 1. 填妥之報名表乙份(簡章附表三) 2. 中級以上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證明書(報考111年度第二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者請於 3. 高級中等學校普通類科(含綜合高中學術學程)在校一、二年級 4 個學期成績單正本。 ※成績單內容須包含:高一至高二下學期共四學期各學科成績、各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班級排名及班級排名百分比、類組排名及類組排名百分比、全校排名及全校排名百分比,且須蓋有教務處章戳。 4. 全戶新式戶口名簿影本乙份(含詳細記事),或 111年9月1日以後申請之含詳細記事戶籍謄 5. 遷徙紀錄證明書乙份,且應於111 年12 月1 日以後申請者方為有效。(未曾遷徙者,亦需檢 三、其他 請詳閱簡章,相關資訊請上保送甄試委員會網站(http://abo.site.nthu.edu.tw)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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