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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青年署「促進青年公共參與獎補助作業要點
一、為強化青年公共參與理性思辨對話能力,提供多元公共參與機會,並鼓勵青年積極參與公共事務,本署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摘要如下: (一)適用年齡為15歲至35歲之青年。 (二)獎補助對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提出申請: 1、依法設立之社會團體或財團法人。 2、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學校或實驗教育機構、團體。 3、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自治組織或社團。 4、具有辦理符合本要點宗旨之活動經驗,並經本署認可之其他團體或或青年團隊。 (三)獎補助範圍: 1、辦理青年公共參與人才培力。 2、推動青年參與公共事務。 3、倡導青年公共參與相關議題。 4、其他與社會設計、偏鄉教育發展相關之促進青年公共參與專案計畫。 (四)申請時間及程序:於活動開始之日21日前備函及相關應備文件寄達本署提出申請。 三、本要點已刊登於本署網站(www.yda.gov.tw公共參與>社會參與>青年公共參與補助補助要點),請逕自下載使用。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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