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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教育部修正「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通報注意事項」
「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通報注意事項」第3點附圖、第5點附表1,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1月17日以臺教學(一)字第1122800156A號令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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