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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第4條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民國112年2月16日令修正發布一案
轉知「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第4條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民國112年2月16日令修正發布一案,詳如附件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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