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105年1月1日起,民國86年次出生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出境應經核准
一、依據內政部役政署104年12月23日役署徵字第1045011833號函辦理。
二、依「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4條規定,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境應經核准。自105年1月1日起,民國86年次出生男子已屆19歲,具役男身分,如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國應經核准。
三、關於役齡男子出國(包括進修、遊學或觀光)的相關事宜,請於內政部役政署網站(http://www.nca.gov.tw/)-下載專區-常備兵徵集類,可供下載役男出境相關資訊,敬請多加利用。
瀏覽數  
將此文章推薦給親友
請輸入此驗證碼 : 5362
Voice Pl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