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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度補助推動轉型正義教育課程及活動實施計畫」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2年6月1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78824號函辦理。 二、國教署為促進高級中等學校推動轉型正義教育,整合校內及公私立機關、機構資源,辦理相關教師研習課程、活動並發展重要教材與教案,以鼓勵學校教師將轉型正義教育議題融入各類課程,深化學生對轉型正義之了解。 三、旨案補助高級中等學校,辦理期程自112年8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止,補助項目以經常門為限,專款專用,經費不得移作他用,每校最高補助5萬元,且以每縣(市)最高10萬元為限。 四、申請作業期程:本案如有意申請者,請於112年7月10日(星期一)前逕寄(送)申請表件至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學輔校安室彙整。 五、另為提升學校申請之意願,將由國立員林高級中學協助展示計畫申請書參考範例,提供申請學校撰寫方向及相關可用資源,並預訂於112年6月28日(星期三)下午2時辦理線上說明會Q&A(Google Meet會議代碼:eqp-rydz-wcp),會後亦將相關資訊上傳至雲端供各學校下載參考。 ![]()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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