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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112學年度第一學期校內特教知能研習~~ ✪ ✪✪ ✪ ✪僅限本校教職員工及本校學生家長參與✪ ✪ ✪ ✪ ✪
時間:112/8/29下午13:00-16:00 地點:本校四樓多媒體教室 講題:從法律觀點探討兒少保護暨性騷擾、性侵害相關證據保存重點及調查經驗分享 講師:施雅馨律師 現職:定恆法律事務所律師 經歷:財團法人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國際華人傳承協會顧問、全國律師聯合會家事、性別及兒少委員會委員、台北律師公會青少年及兒童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台北律師公會家事法委員會委員、律州聯合法律事務所資深律師 報名連結: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_three.php?id=575952 ✪ ✪✪ ✪ ✪僅限本校教職員工及本校學生家長參與✪ ✪ ✪ ✪ ✪ ☺☺☺☺☺ 請報名者在研習前完成報名程序 ☺☺☺☺☺ 若有相關問題,歡迎與特教組聯繫 依 111/09/27 桃教特字第 1110089663 號函辦理,為有效達到特殊教育相關人員的在職進修,促進特教專業發展,重申規定特殊教育相關人員研習實數如下: 1、學校行政人員(含校長、主任、組長、幹事、護理師)每年至少達 3 小時以上。 2、特殊教育教師每年至少達 18 小時以上。 3、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每年至少達 9 小時以上。 4、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每年至少達 6 小時以上。 5、普通班教師每年至少達 3 小時以上 若老師對於特殊教育(含身心障礙類與資賦優異類)相關研習有興趣,可以上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或特殊教育專業發展數位課程平臺,有各類特殊教育相關研習,歡迎老師報名參加增能研習並累積時數。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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