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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辦理中途離校學生就業輔導一案,詳如說明
一、依據高級中等學校中途離校學生預防追蹤及復學輔導實施
要點辦理。
二、各校針對中途離校學生,應每月定期檢視中途離校學生通
報系統,掌握通報人數及學生現況,詳載學生追蹤紀錄
表,依學生需要引進跨網絡單位(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家庭教育中心、社政、衛政、警政、勞政)或民間團體資
源等,提供多元適性輔導與相關資源介入。
三、倘學生有就業意願,請協助填列轉介表(如附件),於112年
9月底前函報本局,以利彙整後轉由本府就業職訓服務處提
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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