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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學生反詐騙意識宣教資料
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因偵辦黃某涉嫌加重強制性交、詐欺等案,發現被害人多為學生身分,請運用集會及相關課程時機宣導,以避免學生再次受害。
一、案情摘要
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外勤隊於104年5月間接獲A1報案稱,日前於FB認識黃嫌,黃嫌請A1拍攝內衣照供內衣廠商或網拍公司篩選模特兒,不久又要求其提供私密照,A1原拒絕配合,黃嫌便以LINE傳送其他網路紅人私密照,A1見狀,心想私密照應不會被散布,故依黃嫌指示拍攝自身私密照傳送,未料黃嫌以散布私密照威脅逼迫A1外出意圖性交,A1因害怕故至本局報案。
二、犯罪手法
黃嫌坦承其詐騙手法係利用FB 4組帳密,以4種不同暱稱在FB「闆闆找代言MD代言」之社團中尋找不特定人,以假廠商身分先行以「尋找內衣模特兒」、「有代言費2000元」及「免費內衣可穿」為誘因,誘騙年輕女子將犯嫌加入好友,而後發送「會請您先自拍15至20張照片,一是為了確認您是否為本人,二是為了確認您身上有無傷疤,您ok嗎? 我們有追蹤破萬的MD您要參考看看嗎」等話術,誘騙女子自拍內衣照、裸照供其檢視,得手後再威脅被害人外出性侵,經查有未滿14歲女子遭性侵得逞,另約60名被害人遭詐騙裸照及內衣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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