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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立壽山高級中學總務處 105年度進用臨時人員資格規範
一、 甄選名額:庶務性工作之臨時人員正取1名,備取1名。
二、 資格條件:
1.具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2.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
3.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4.學歷為國中(含)以上畢業。
5.熟練電腦文書作業系統,如:WORD、EXCEL優先。
三、工作內容:
1.總務處各項維修業務。
2.文件遞送。
3.各項活動支援。
4.臨時交辦事項等。
四、僱用期間:
自通知報到之日起迄105年12月31日止,俟後再視經費撥補情形及工作表現續聘。
五、薪資報酬:原則:1、國中(以下)畢業者,每月約新臺幣22,000元。2、高中(職)畢業者,每月約新臺幣22,220元。3、大專(以上)畢業者,每月約新臺幣22,820元,並享有勞、健保。
六、前開預算倘以後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終止合約。
七、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05年6月19日前寄達或親自送達至本校警衛室,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參加面試,錄取人員俟報局同意核定進用後,始通知到職及辦理簽約相關事宜。
八、報名檢附資料:
1. 身分證影本。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 履歷表及簡要自傳。
4. 相關合格證照或證書。
5. 過去服務證明書。
九、連絡電話:03-3501778分機511總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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