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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銓敘部令以,中央健康保險局現職人員轉任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比照改任官職等級及退撫事項辦法第2條第5項所稱「重新審查其任用資格及俸級」之規定一案
主旨: 有關銓敘部令以,中央健康保險局現職人員轉任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比照改任官職等級及退撫事項辦法第2條第5項所稱「重新審查其任用資格及俸級」之規定一案,請查照。
說明: 依銓敘部105年7月1日部銓二字第10541149271號令辦理,並檢附原令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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