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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學年度-教師筆記型電腦長期借用申請
一、 本校之筆記型電腦提供教師用於教學用途,並以教師課務使用為先,教師填妥申請單後,將申請單擲回資訊組,若申請人數多於所提供之筆電數目時,將讓公開數位教材之教師優先使用,其餘再行抽籤。

二、本學期筆記型電腦長期借用之申請時間如下:
(一) 申請單繳回:105年9月9日(五)前擲回資訊組。
(二) 公布名單:105年9月14日(三)12:00公布
(三) 取用時間:105年9月16日(五)12:00
(四) 歸還時間:106年1月16日(一) 到 106年1月19日(四)。

三、 筆記型電腦長期借用申請單請至學校網站→行政單位→圖書館→常用表單進行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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