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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高中】桃連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
一、 依據「高級中等教育法」、「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及「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訂定應遵行事項」辦理。
二、 本案業經教育部 105年9月8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50099675A號函備查。
三、 旨揭作業要點修正重點如下:
(一) 要點依據內容更新、本區高級中等學校入學推動工作小組國中學校代表及各該教育主管機關代表調整、本區內之各高級中等學校應提供當年度(班、科)核定免試入學名額之部分比率(不含直升名額)辦理優先免試入學、直升入學未額滿名額納入免試入學辦理方式依本區免試入學作業要點規定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免試入學超額比序「多元學習表現」採計原則、非應屆國中畢業生採計國中就學期間之成績或紀錄的採計由本區免試入學委員會審查認定等。
(二) 超額比序對照表內容及備註欄依據實務現況進行修正:
1、 志願序別16至30志願1分。
2、 銷過後,無記過或二次(含)警告以下者得6分。
(三) 超額比序對照表之說明ㄧ,超額比序項目共計三大項,申請超額時上列項目應全數採計,當總積分完全相同且名額不足分配時以低收入戶學生為優先,其餘依比序項目(適性輔導、多元學習表現、教育會考)分別比序;如有同分,再依序比「志願序」;倘再同分,再依序比教育會考成績等級標示總點數;倘再同分時,再依序比國中教育會考之(國文、數學、英語、社會、自然)各單科成績標示(A++>A+>A>B++>B+>B>C)。請提醒親師生已刪除「教育會考單科之(國文、數學、英語、社會、自然)各單科分數」比序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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