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105學年度新進人員若105年1月至7月有任職公部門年資者,請於12月29日前檢附服務證明送人事室以併計核算年終工作獎金。
105學年度新進人員若105年1月至7月有任職公部門年資者,請於12月29日前檢附服務證明送人事室以併計核算年終工作獎金。
瀏覽數  
將此文章推薦給親友
請輸入此驗證碼 : 2898
Voice Pl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