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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辦理106年度桃園庇護天使工作影像繪畫比賽(6/30止)
一、比賽主題:桃園市6家庇護工場─身心障礙庇護天使工作影像繪畫比賽。
二、徵件期間:106年4月1日(六)至6月30日(五)17時止(以郵戳為憑)
三、限以個人身分報名參賽,每人僅限投送1件參賽作品。
四、參賽組別:
(一)第1組:桃園市各公私立國小高年級(5、6年級)在校學生。
(二)第2組:桃園市各公私立國民中學在校學生。
(三)第3組:桃園市各公私立高中職在校學生(含五專1~3年級)。
(四)第4組:成人(含全國大專校院在校學生,二、三專及五專4~5年級)。
(五)第5組:身心障礙者組(限有身障證明或手冊者報名)。
五、參賽作品規格:第1組、第2組、第3組及第5組之作品需於四開畫紙呈現,第4組之作品需於對開畫紙呈現。參賽者可以使用任何平面方式創作,如素描、水彩、粉彩、蠟筆、油畫、水墨、麥克筆等,也不用裱褙或裱框,但不得用電腦繪圖或合成等。
六、報名方式:
(一)採通訊報名:
參賽者填妥報名表後,連同作品及所需附件,以掛號寄至承辦單位:330 桃園市桃園區廈門街6號2樓「宜展公關顧問有限公司鍾小姐收,並請於信封註明「106年度桃園庇護天使工作影像繪畫比賽報名繳件」。
(二)相關事宜洽詢:宜展公關顧問有限公司 鍾小姐
(03)336-6108 分機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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