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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辦理106年度桃園庇護天使工作影像繪畫比賽(6/30止)
二、徵件期間:106年4月1日(六)至6月30日(五)17時止(以郵戳為憑) 三、限以個人身分報名參賽,每人僅限投送1件參賽作品。 四、參賽組別: (一)第1組:桃園市各公私立國小高年級(5、6年級)在校學生。 (二)第2組:桃園市各公私立國民中學在校學生。 (三)第3組:桃園市各公私立高中職在校學生(含五專1~3年級)。 (四)第4組:成人(含全國大專校院在校學生,二、三專及五專4~5年級)。 (五)第5組:身心障礙者組(限有身障證明或手冊者報名)。 五、參賽作品規格:第1組、第2組、第3組及第5組之作品需於四開畫紙呈現,第4組之作品需於對開畫紙呈現。參賽者可以使用任何平面方式創作,如素描、水彩、粉彩、蠟筆、油畫、水墨、麥克筆等,也不用裱褙或裱框,但不得用電腦繪圖或合成等。 六、報名方式: (一)採通訊報名: 參賽者填妥報名表後,連同作品及所需附件,以掛號寄至承辦單位:330 桃園市桃園區廈門街6號2樓「宜展公關顧問有限公司鍾小姐收,並請於信封註明「106年度桃園庇護天使工作影像繪畫比賽報名繳件」。 (二)相關事宜洽詢:宜展公關顧問有限公司 鍾小姐 (03)336-6108 分機15 ![]()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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