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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106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
一、 依據106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 比賽相關訊息如下: (一) 活動分南北兩區評選,承辦單位如下: 1、 北區:桃園國民中學。 2、 南區:中壢國民小學。 (二) 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請於106年9月25日(星期一)至106年10月1日(星期日)23時59分前至桃園市學生美術比賽網站(網址:http://art105.tyc.edu.tw)報名,由學校為單位統一為學生報名,未完成網路報名者,不予收件。 (三) 收件日期: 1、 國小組:106年10月5日(星期四)。 2、 國中、高中職組:106年10月6日(星期五)。 (四) 評選日期:105年10月14日(星期六)。 三、 務請各校詳閱本案實施要點並周知所屬,承辦人員如有變更,請確實轉知並列入業務移交事項;承辦人員務必於規定時間內上網報名,以確保學生參賽權益。 四、 自本(106)學年度開始書法類改由取得決賽代表權同學,依市賽主辦單位通知參加現場書寫(現場書寫簡章另行發送),將現場書寫作品送達全國賽主辦單位進行決賽。 五、 比賽相關表件(作品清冊、保證書、學生報名表等)限以列印輸出,手寫表件(除書法類「複選現場書寫參賽通知寄送地址」欄位外)恕不受理。送件當日經清點倘資料有誤請於送件現場登入報名系統修改(不接受手寫修正),故請參賽各校指派相關承辦人員親送,送件人員一律核予公假登記(教師課務自理)。 六、 檢附本案實施要點1份,或逕至本局終身學習科網站最新消息(http://163.30.76.50/web_01.php)下載。 七、 本案連絡人: (一) 北區:桃園國中輔導室(電話:335-8282分機630)。 (二) 南區:中壢國小輔導室(電話:425-5216分機610)。 ![]()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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