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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總務處106年度臨時人員甄選公告
二、 資格條件: 1. 一般身分者(具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 2. 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並須配合校方需求彈性調整業務。 3. 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4. 學歷為國中(含)以上畢業。 5. 應徵人員擇優面試 三、 工作內容: 1. 總務處各項水電維修業務。 2. 臨時交辦事項等。 四、僱用期間: 自通知報到之日起迄106年12月31日止,俟後再視經費撥補情形及工作表現續聘。 五、薪資報酬:原則:1、國中(以下)畢業者,每月約新臺幣22,000元。2、高中(職)畢業者,每月約新臺幣22,220元。3、大專(以上)畢業者,每月約新臺幣22,820元,並享有勞、健保。 六、前開預算倘以後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終止合約。 七、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06年11月18日前親自送達至本校警衛室,擇優面試,錄取人員俟報局同意核定進用後,始通知到職及辦理簽約相關事宜。 八、報名檢附資料: 1. 報名表。 2. 身分證影本。 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 履歷表及簡要自傳。 5. 相關合格證照或證書。 6. 最近服務證明書。 九、連絡電話:03-3501778分機511總務處事務組長。 ![]()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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