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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移民署107年「新住民子女海外培力計畫」,歡迎申請
(一) 暑假生活學習體驗
1.內容與時間:國外家庭生活、文化交流體驗與語言學習,至少14天。
2.對象:新住民子女、新住民或經法定代理人同意之受委託人、師長及個案管理之專業社會工作人員,子女須為小學五年級以上在學。
3.組別:每一新住民子女僅能報名一組別,若有2位以上符合資格之子女,由其中1位提出申請,其餘得列為同行者,不得分開報名,如有前述情形則視為資格不符。各組名額視報名情況得調整之。
(1)家庭組:新住民家長與新住民子女,以2人為限,預計選出40組,計80人。
(2)親師組:新住民家長、新住民子女與同校教師或同校行政主管,以3人為限,預計選出20組,計60人。
(3)社會服務組:新住民家長、新住民子女與個案管理之專業社會工作人員,以3人為限,預計選出5組,計15人。
4.補助金額:依前往地區而定,最高每人新臺幣7萬元。

詳情請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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