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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國中教育會考】監試教師輪替原則及排序一覽表(4.18更新)

辦理國中教育會考監試教師輪替原則

104年04月23日領召會議通過

104年12月17日領召會議修訂

106年10月19日領召會議修訂

一、   103學年度第2學期全校教師將重新抽籤,排定序號,按序號輪替,不再依領域排序。

二、   會考期間若有公差假(需出示公文,公假排派者),則由教務處協調監試人員。

三、   若適逢輪值老師須迴避(二等親:子女、孫子女)會考,則跳過序號,但下一年度優先排入監試工作。

四、   若適逢輪值老師留職停薪、婚假或產假,則跳過監考輪值,但回校後的第一年度優先排入監試工作。

五、   新進教師或代理教師由教務處安排序號抽籤。

六、   若上一年度曾經擔任過試務工作人員,而下一年度剛好遇到監考輪值則不需監考,由排序後一位同仁遞補監考工作。

七、   若由於監考老師身體、個人……等因素,煩請老師自行尋覓代理人員。

八、   若有協助其他老師代理監試工作的同仁,並不影響個人的排序,依然需按照表定序號輪值。

 

 

試務組

enlightened  4.18更新     

107年排序名單

監試教師輪替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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