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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保障事件查證作業要點」,業經保訓會以104年7月2日公地保字第1041160212號令發布,並自即日生效
說明: 一、 依保訓會104年7月2日公地保字第10411602121號函辦理。 二、 保訓會為依公務人員保障法第8條規定辦理保障事件之查證作業,強化對於相關事實之釐清,爰訂定旨揭要點並公告於該會網站(http://www.csptc.gov.tw/),各機關公務人員可自行上網查詢或下載運用。 三、 檢附旨揭要點規定、總說明、逐點說明、保訓會原令函影本及相關附件各1份。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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