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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教育部函復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詢司法院大法官第730號解釋公布後,已領退休(職、伍)給與或資遣給與者再任或轉任公立學校教職員,其重行退休年資採計疑義一案
主旨: 有關教育部函復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詢司法院大法官第730號解釋公布後,已領退休(職、伍)給與或資遣給與者再任或轉任公立學校教職員,其重行退休年資採計疑義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4年7月20日臺教人(四)字第1040091324號函副本辦理。
二、 檢附來函影本一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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