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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申請】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
107年度中等以上學校(含職業學校)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 說明: 一、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每名可獲頒新臺幣5,000元及獎狀乙紙,凡就讀中等學校(含職業學校)二年級以上,憑106學年度學行成績,符合「僑務委員會獎勵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核發要點」規定:其上一學年學業總平均成績或等第還原成績在85分以上,並無受警告以上處分之僑生,均得提出申請。
二、獎學金申辦相關: (一)有意申請學生請於9/21(五)前,填具申請表並檢附居留證件或身分證影本、106學年度成績單,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 (二)本獎學金之申請,以各級學校所規定之修業年限為準,凡留級、重讀或延畢之僑生,均不得請領。 (三) 僑務委員會將依各校函報符合資格人數按比例分配獲獎名額,並依建議核獎序次,於名額內核定獲獎名單。
三、檢附相關申請表件: 「獎勵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申請表」如附件,請自行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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