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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辦理「103學年度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優良教學檔案徵選計畫」一案,延長收件期限至104年8月31日(星期一)止
一、依據教育部104年8月11日臺教師(三)字第1040108909號函 辦理。 二、本案活動訊息摘錄如下(本局104年5月7日桃教小字第1040 029853號函諒達): (一)參與對象:103學年度參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以 下簡稱教專計畫)教師及未參與教專計畫學校,已完成 初階評鑑人員認證教師。 (二)徵選階段:分學校初審、縣市複審及教育部委託臺北市 立大學決審等3階段進行。 (三)複審送件方式:每件作品請送光碟1式5份、報名表及聲 明書,並請於104年8月31日(星期一)前備妥資料逕送(寄)西門國小彙辦。 三、本案請本市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人員培訓教學檔案課程講師 (如附件1),及以教學檔案為評鑑方式之教專計畫續辦學 校(如附件2)於旨揭期限內送件參加。 四、檢附教育部「103學年度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優良教 學檔案徵選計畫」1份。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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