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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學務創新約僱人員甲案(第2次)甄選簡章公告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推動市立高級中等學校學務創新人力要點」暨107年10月29日桃教人字第1070089641號函辦理。 二、甄選名額、工作時間、工作期限、工作內容及待遇如次: (一)名額:正取2員、擇優備取若干。 (二)工作時間:配合學校作息,若協助辦理活動可視情況排定班表方式補休。 (三)工作期限: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僱用契約屆滿後,如年度計畫、預算續核定,工作績效優異者優先續僱)。 (四)工作內容(詳細業務內容請參閱附件1): 1.安全校園生活之促進維護及危機管理。 2.學生發展及自我實現之促進。 3.公民教育之實踐及學習。 4.學務工作之創新及專業化。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待遇:約僱四等250薪點(月薪31175元)。 三、工作地點:桃園市立壽山高級中等學校。 四、進用對象及資格: 1.大學以上畢業者。 2.具有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者或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 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各款情事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1項、第2項及 第6項規定情事者。 4.具溝通表達能力及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者尤佳。 5.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五、報名時間:自107年12月10日起至107年12月14日止。 六、報名方式: (一)請檢附下列文件(請依序排列裝訂): 1.填寫報名表(需黏貼相片)。 2.國民身分證影本。 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4.教育部輔導知能相關研習證明或獎狀(無者免繳) 5.輔導、諮商、教育、醫療、法律、觀護相關工作經歷證明:繳交離職證明或服務證明(無 者免繳) 6. 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影本或符合學務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書影 本。 7.值班同意書、切結書。 8.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良民證)。 (二)通訊報名:自107年12月10日起至12月14日止(星期五)以掛號方式,將報名表及相關證件影本郵寄至桃園市立壽山高級中等學校學務處收(郵遞區號33352地址:桃園市龜山區大同路23號),聯絡電話:03-3501778轉312、334。 (三)證件書表檢附不齊備者,不予受理報名。 (四)本校於收到報名資料後,將進行書面審查,擇優通知甄試。 七、甄試方式:面試。 八、其他注意事項: (一)應徵人員面試成績未達75分者,不予錄取。 (二)備取人員依總成績序列候用。 (三)錄取名單經報本市教育局核定後通知報到並於本校網頁最新消息公告,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九、督考:學務創新約僱人員於工作執行中應遵守規定及接受學校之督導;如有違反或服務情形欠佳及不適任者,停止其服務,並依契約予以解雇。 ![]()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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