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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108年度教育創意競賽-平面創意設計競賽
實施計畫 壹、 主旨: 為增進本市師生對藝術與人文創意之表現能力,鼓勵各校重視並推動創意教學,促進各級學校活力與創意展現,啟發藝術創作之美學涵養,提昇本市學生生活美學與創意表現。 貳、 依據: 107年12月28日桃教終字第1070112445號辦理。 參、 目的: 一、 為增進本市藝術與人文創意之表現能力,鼓勵創意巧思與啟發藝術創作之美學涵養,以提昇知性與感性兼具之生活美學。 二、 尊重藝術創作,散播藝術種子,開闊中小學生創作視野,提昇美術創作水準,發揮創意教育推廣及教育領航功能。 三、 促進民眾參與藝文活動,提升市民休閒生活品質。 肆、 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二、 承辦單位:桃園市文化國民小學。 伍、 實施對象:桃園市內國中小學生、高中(職)學生。 陸、 競賽日期:108年3月23日(星期六)。(競賽流程詳見附件一) 柒、 競賽地點:文化國小 (桃園市平鎮區文化街189號。Tel:492-1750轉2650)。 捌、 報名訊息: 一、 報名時間:108月2月18日(星期一)起至108年3月8日(星期五)止。 二、 本競賽為「個人賽」類型。 三、 以學校為單位報名,競賽組別共區分為以下五組: (一) A組─國小低年級組(一、二年級) (二) B組─國小中年級組(三、四年級) (三) C組─國小高年級組(五、六年級) (四) D組─國中組 (五) E組─高中(職)組 四、 報名表(附件二)應完成校內核章程序,以學校為單位統一報名。 五、 請各參賽學校於108年3月8日(星期五)前至以下連結(需登入Gmail帳號) https://goo.gl/forms/JRRU5jMZ6ESobA2m1,填寫競賽報名資訊:(一)學校連絡人電子郵件地址、(二)學校連絡人姓名、(三)學校連絡人手機、(四)報名表電子檔、(五)完成核章後之報名表掃描檔,前述資料缺一不可,無需繳交紙本報名表。 玖、 各校報名人數: 一、 A組:國小低年級組(一、二年級),各校最多報名5人(採個人賽)。 二、 B組:國小中年級組(三、四年級),各校最多報名5人(採個人賽)。 三、 C組:國小高年級組(五、六年級),各校最多報名5人(採個人賽)。 四、 D組:國中組,各校最多報名10人(採個人賽)。 五、 E組:高中(職)學生,各校最多報名10人(採個人賽)。 拾、比賽辦法: 一、 以主辦單位依不同組別提供之四開紙張或厚紙板(1張)、配合綜合多媒材(以現場提供之各項材料及自備之彩繪工具表現)、採平面藝術方式表現。 二、 每位參賽者請自備平面表現之彩繪用具及現場準備之素材完成作品。 拾壹、評審辦法: 一、 命題委員:聘請藝術與人文領域之相關教授。 二、 評審委員:聘請專業教授、藝術與人文領域師長共9位。 三、 評審內容(附件三):主題設計性20%、造形創意性50%、技法運用20%、作品完成度10%。 拾貳、獎勵辦法:得獎者於活動結束後,由本市教育局另行通知統一發放。 一、 錄取名額:各組錄取第一名1人,第二名2人,第三名3人,佳作6人。 二、 獎勵: (一) 第一名獎狀1紙、作品授權費2,000元圖書禮券。 (二) 第二名獎狀1紙、作品授權費1,300元圖書禮券。 (三) 第三名獎狀1紙、作品授權費1,000元圖書禮券。 (四) 佳 作獎狀1紙、作品授權費600元圖書禮券。 拾參、注意事項: 一、 活動當日參賽者請依各組報到時間自行前往舉辦地點辦理報到手續,主辦位不提供午餐。 二、 所有參賽者必須自備完成平面作品所需之基本彩繪用具,如:水彩、蠟筆、彩色筆等等。 三、 參賽者及工作人員須配掛識別證始可進出。 拾肆、差假及獎勵: 一、 工作人員與各校帶隊參賽教師得於活動結束後一年內,在課務自理暨不支代課鐘點費之原則下,由所屬學校本權責給予補假1日。 二、 獲獎學生指導老師及執行本計畫有功人員得依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辦理。 拾伍、本計畫報局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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