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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文化部108年3月舉辦「2019年公共藝術實務講習」
1.查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第9條規定,公有建築物及政府重大公共工程應設置公共藝術,為輔導推動該業務,文化部爰開辦講習課程培訓執行人員,貴校倘有正在辦理或預計辦理公共藝術之計畫,請承辦人踴躍參加。 2.檢送旨揭研習簡章1份,本次研習可計入公務人員終身學習護照時數,採線上報名,請於2月21日(四)中午12點起至http://pas.deoa.org.tw/,或至文化部公共藝術網站(https://publicart.moc.gov.tw/)點選「2019年文化部公共藝術實務講習」頁面連結報名,各梯次課程時間及地點,請參閱簡章。 3.本案相關問題請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帝門藝術教育基金會張小姐,電話:(02)2391-9394#23。 參閱附件。 ![]()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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