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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人員研究著作給分審查作業
(一)申請研究著作逕予核分者,依審查要點第7點第2項規定繳交相關資料,並每人酌收新臺幣300元整。 (二)申請研究著作審查者,依審查要點第7點第3項規定繳交相關資料,並每件酌收新臺幣3,000元整。 二、上開費用由送審作者全額自行負擔,並連同著作正本依規定期限內逕送本市同安國小(教務處)。 三、倘著作符合本要點第5點各款,惟尚未核予著作分數者,請務必依規定辦理,以免影響自身參加相關甄選之權益。 四、檢附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人員研究著作給分審查要點及相關附件各1份。 ![]()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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