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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108年度原住民族特殊傑出人才獎勵申請
具原住民身分,設籍本市4個月以上,通過原住民族語認證、參與原住民族族語比賽、體育競賽及藝能競賽等項目,符合獎勵資格同學(請詳後附實施計畫),請於4月30日前填妥後附申請書及領據並檢附相關證明送教務處教學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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