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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立壽山高級中等學校『交通安全導護愛心站』
一、本校師生若有遭受交通意外或危險之虞、或遭受騷擾危難時,請設法發出警示並立即通知警察、學校或家人,以發揮交通安全聯防功能。 二、提供援助之項目: (一)協助維護全體師生上、放學秩序與交通安全。 (二)提供學生徒步、騎乘自行車被搭訕、跟蹤與偶發事件時之安全庇護場所。 (三)提供師生自行車、機車及轎車緊急修理借用電話服務或代撥服務。 (四)提供師生雨天時躲雨之服務。 (五)提供上下學時段與夜間在外逗留學生知通報與協尋服務。 (六)協助處理師生校外交通意外事故,並儘速與校方及當地治安機關聯繫。 (七)提供師生借用廁所。 (八)其他援助事項。 三、遵守⟨兒童福利法⟩、⟨少年福利法⟩、⟨少年不良行為及虞犯預防辦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藥事法⟩、⟨麻醉藥品管理條例⟩、⟨麻醉藥品管理條例施行細則⟩、⟨出版法⟩、⟨電影分級處理辦法⟩、⟨刑法⟩等法律中有關十八歲以下兒童及少年的規定。 四、上課期間或深夜見本校學生在外遊蕩(逗留),請協助勸導並通知警方處理。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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