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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教育部修正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資格遴聘及培訓辦法
教育部修正「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資格遴聘及培訓辦法」,名稱並修正為「家庭教育專業及社會工作相關專業人員資格進用及培訓辦法」,業經教育部於108年11月21日以臺教社(二)字第1080162998B號令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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