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適用範圍
指本校學生專車(桃園客運),所提供載運學生上(放)學車輛、駕駛、工作人員及搭乘專車之學生。
貳、防護措施
一、加強對搭乘專車學生宣導:
透過於學生專車內明顯處張貼海報,或以跑馬燈、廣播等方式宣導「落實勤洗手」及「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等個人衛生行為,如出現呼吸道症狀應配戴口罩,並儘速就醫。
二、學生個人防疫措施
(一)維持手部清潔:
保持經常洗手習慣,原則上可以使用肥皂和清水或酒精性乾洗手液進行手部清潔。尤其咳嗽或打噴嚏後及如廁後,手部接觸到呼吸道分泌物、尿液或糞便等體液時,更應立即洗手。另應注意儘量不要用手直接碰觸眼睛、鼻子和嘴巴。
(二)注意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
1.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狀時應戴外科口罩,當口罩沾到口鼻分泌物時,應將已污染之口罩內摺丟進垃圾桶,並立即更換口罩。
2.打噴嚏時,應用面紙或手帕遮住口鼻,若無面紙或手帕時,可用衣袖代替。
3.如有發燒呼吸道症狀,與他人交談時,請戴上口罩與保持良好衛生習慣,並儘可能保持1公尺以上距離,並請假就醫在家休息。
4.手部接觸到呼吸道分泌物時,要立即使用肥皂及清水搓手並澈底洗淨雙手。
(三)生病時在家休養:
1.如出現症狀(如發燒、頭痛、流鼻水、喉嚨痛、咳嗽、肌 肉痠痛、倦怠/疲倦、部分少數患者合併出現腹瀉),在症狀開始後,除就醫外,應儘量在家中休息至症狀緩解後。患者應避免搭乘公共交通運輸工具,以避免將病毒傳染給其他人。
2.倘若您被衛生單位之公衛人員告知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病患的接觸者時,須配合執行居家(個別)隔離規定,不外出,亦不得出境或出國,若於健康監測期間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時,請立即(全程)戴上口罩,主動與縣市衛生局聯繫,或請立即撥打 1922 防疫專線或由填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個案接觸者居家(個別)隔離通知書」之單位安排就醫。就診時務必主動告知旅遊史、職業暴露、有關的暴露,以及身邊是否有其他人有類似的症狀。
三、維持環境衛生及配置防護用品:
(一)車內應隨時維持整潔,並要求廠商定期消毒(包括:擴音器和旋鈕、扶手、按鈕、空調出口、座椅調 整鈕、椅套、安全帶扣環、杯架、洗手間等)。
(二)為因應長程運輸中,可能發生學生在途中發生不適症狀的狀況,故須配置手套、口罩及消毒用品,以備需要時使用。
四、相關人員健康管理
(一)駕駛、工作人員及搭乘專車之學生,在車內應戴口罩。
(二)學生搭乘專車時,非必要勿隨意攀談,更不應有嬉鬧行為。
(三)廠商應訂定駕駛及工作人員(含流動人員)健康監測計畫,並有異常追蹤處理機制。
(四)廠商應要求駕駛及工作人員落實自我健康狀況監測,倘有發燒(耳溫≧38℃)、呼吸道症狀或腹瀉等,應啟動備援規劃更換人員。
(五)若有學生或工作人員於途中發生症狀,請依下列方式處理,並撥打校安專線(03)3494192:
1.安排發病者與其他人員區隔,理想距離為 1 公尺以上,並要求其遵守咳嗽禮節和手部衛生等措施,並配戴外科口罩。儘可能提供 特定之洗手間予患者,若無法如此,患者使用過後之洗手間應清潔消毒。
2.由固定人員給予照料,這名人員不可是併發症之高危險群,與患者接觸時須配戴口罩及手套。在接觸患者或處理其廢棄物後,應小心脫下口罩及手套,並清洗雙手。
3.患者產生的廢棄物及使用後的手套及口罩,應以牢固的塑膠袋封好後再丟棄。
肆、本注意事項經防疫小組會議通過,陳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