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本局「109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高級中等學校教務相關工作」一案,請貴校轉知所屬教師相關訊息並公告週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局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辦理。
二、旨案商借教師以技術型高中課程督學1人為原則,詳情請參閱本局高級中等教育科商借教師徵才訊息。
三、意者請於109年6月30日(星期二)前,將簡歷表以電子郵件寄至本局高級中等教育科楊佩茹股長電子信箱:yangpeiju@ms.tyc.edu.tw,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7592,本局高級中等教育科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四、檢附本局高級中等教育科商借教師徵才訊息(含簡歷表)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