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09年7月22日(109)技測研字第1090450682號函辦理(如附件一)。
二、旨揭國語文科考試大綱(草案)係以教育部頒佈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群科課程綱要」各領域、群別科目學習內容為依據,大綱內容詳見附件。
三、為使旨揭國語文科考試大綱內容更臻完善,惠請貴校填寫附件之意見調查表,並於109年8月31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以電子郵件傳送至hsuan1211@ksvs.kh.edu.tw。
四、如有任何疑義,請洽國語文推動中心專任助理黃小姐(07)381-5366分機2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