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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旨: (一)為加強本校資訊及自然學科教學,提高學生對科學問題探討研究的興趣,激發其思考與創造能力,藉以鼓勵學生間互相觀摩及學習,提升科學資訊教育品質。 (二)選拔優秀學生代表,參加桃、竹、苗區數學、資訊及自然學科能力競賽複賽。 二、主辦:教務處設備組、數學科教學研究會、自然科教學研究會、資訊科教學研究會。 三、競試科目:數學科、資訊科、物理科、化學科、生物科及地球科學科等六科。 四、參賽對象:本校學生。(每班每科以0~4名為限,惟數理專長班及高二、高三自然組不受此限) 五、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9年9月09日(星期三),13:00前,將報名表繳交至教務處設備組。 六、比賽時間、地點、項目與相關辦法如下:
※備註: 1. 競賽分成兩場次進行,A場及B場可重複報名。 七、競賽方式、時間及內容: 1. 各科競賽進行時間100分鐘筆試,請參賽人員提早十分鐘至比賽地點準備參賽(學生須自備2B鉛筆、藍或黑色原子筆)。另學生遲到十五分鐘不得進場。 2. 筆試競賽規則比照本校試場規則。 3. 內容: (1) 數學:高中數學及相關基礎延伸理論。 (2) 資訊:電腦知能與程式語言。 (3) 物理、化學、地球科學:高級中學各科課程教材範圍為原則,並得包括部分相關基礎科學及與生活相關之科學現象。 (4) 生物:高級中學課程教材範圍。
八、命題與評審:該科任課教師聯合命題、評審。
九、獎勵: 1. 錄取前三名及佳作三名(唯同分者得增額錄取),頒發獎狀並給予獎勵金以資鼓勵。 2. 各科比賽成績取前1/3者,給予入選證明。 3. 得獎同學由該科指導老師(或團隊)決定是否有資格參加校內培訓與代表區賽選手。 4. 參加複賽優勝之學生與指導老師,將依據桃園市立壽山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校外比賽績優獎勵辦法與本校教職員競賽成績優異辦法予以獎勵。
十、附則: 1. 詳細規定請參閱競賽規則說明。 2. 參賽同學給予公假,請各班副班長於點名簿上註明。 3. 試場位置於109年9月16日(三)下午五點前公布於教務處佈告欄及學校網頁,請參賽同學注意。 4. 凡報名參賽同學無故棄權者,記警告乙支。 5. 凡接受培訓之學生應在培訓期間遵守指導教師規範,若態度不佳或無故退訓,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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