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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防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指定場所(活動)應佩戴口罩防疫措施
一、依據本府109年9月26日府衛疾字第1090246864號函辦理。
二、本案附件可逕至本局(網址:https://www.tyc.edu.tw/index.jsp)首頁/肺炎防疫/新型冠狀病毒防疫專區項下下載。
三、相關指定場所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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